韩国外观专利申请
韩国的专利分为:发明专利,实用新型和工业设计(即外观设计),其中工业设计由《工业设计保护法》来保护。韩国工业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。韩国外观设计的管理机关为韩国特许厅,申请韩国外观专利的途径为通过巴公约的形式该国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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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服务介绍
  • 常见问题
  • 1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所需材料

    外观设计申请人需要向韩国知识产权局(KIPO)提交下列材料:

    (1)载明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(申请人是法人的,名称和营业地址)、提交日期、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、数量的申请请求书,如果要求优先权,则还需要载明在先申请的国家和申请日期;

    (2)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;

    (3)如果要求优先权,需要将之前申请文件翻译成韩语作为附件;

    (4)有代理人的,代理人的姓名、住址或者营业地址(如果是专利代理公司,名称、营业地址以及专利律师的姓名)。

  •      

    1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权

    申请人可以根据巴黎公约或者双边或多边条约要求优先权,主张优先权的,需要在外观设计申请提交 6 个月之内提交申请。

    2、外观设计附图

    提交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应当附有图片,并针对每项外观设计写明下列事项:

    (1)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;

    (2)对外观设计和创作要点的说明;

    (3)如果申请注册的是多项外观设计,外观设计的顺序号

    形式审查

    一旦申请提交至 韩国知识产权局(KIPO),韩国知识产权局(KIPO) 将审查所提交材料是否符合基本要求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如果申请不符合以下各项要求,韩国知识产权局(KIPO) 将驳回申请人的申请:

    (1)申请类型不明确;

    (2)没有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;

    (3)申请内容不是以韩语书写;

    (4)申请没有附图;

    (5)申请书没有包含详细说明;

    (6)申请人不是韩国居民或在韩国没有居所,没有委托韩国代理人。

    如果申请符合上述条件,韩国知识产权局(KIPO) 将会分配一个申请号,并审查该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其他形式要求。外观设计申请形式审查其他程序与专利申请一致。

    公开

    根据申请人的请求,韩国知识产权局(KIPO) 发布外观设计公开公告。一旦申请公开,任何人都可对该申请提出异议。申请公开后,申请人可向任何涉嫌侵权的人发出书面警告。

    实质审查

    申请韩国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不同,外观设计实质审查不需要申请。外观设计申请根据提交日期自动进行审查。一般情况下,自申请之日起 1 年之内完成实质审查。以下两种情况可以要求加速审查:

    (1)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公开后,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在商业上或产业上对该申请主张权利;

    (2)韩国知识产权局(KIPO) 局长的签批,认为有其他紧急情况需要加速审查。

    实质审查的要求根据韩国《外观设计法》,一项外观设计需满足如下要求:

    (1)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定义;

    (2)工业适用性,申请的设计可以被大批量生产出来;

    (3)新颖性,该设计不是现有国内或国际公知的产品或设计;

    (4)创新性,该设计不是具有一般知识的人轻易可以创造出来的;

    (5)符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要求。

    注册

    如果审查人员认为申请内容符合外观设计注册的要求,则会授权注册。注册后,将在外观设计公报上予以公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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